(2016)津0105执保8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5-06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6)津0105执保84号申请执行人张大富。被执行人马瑞。张大富申请执行马瑞民间借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1551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向房管部门送达限制马瑞所有的坐落天津市红桥区大胡同解放广场旁海河华鼎公寓1-1002房屋的产权手续变更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沈京凯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刘亚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