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魏执字第00952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申请执行田一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许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一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魏执字第00952号被执行人田一行,地址鄢陵县。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申请执行田一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4日作出的2013年魏民一初字第57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的规定,裁定如下: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2013年魏民一初字第578号[仲裁裁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陈鹏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