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0406执保3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刘运璋与何维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湘04**执保34号原告刘运璋就与被告何维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6)湘0406民初217号民事裁定书。经审查立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照该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本院已于2016年3月18日冻结被告何维英银行工资帐户。本案已于2016年4月1日执行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