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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124执恢3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杨新春与被执行人刘彩红、曾勇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124执恢34号杨新春、刘彩红、曾勇:本院执行的杨新春申请刘彩红、曾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刘彩红、曾勇自动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