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124执恢3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杨新春与被执行人刘彩红、曾勇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124执恢34号杨新春、刘彩红、曾勇:本院执行的杨新春申请刘彩红、曾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刘彩红、曾勇自动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