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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726执58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5-1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泌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行政征收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泌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泌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726执58号申请执行人泌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行政征收一案,本院作出(2015)泌法行执审字第00430号行政裁定书。本院于2016年1月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常文涛审 判 员  田永伟代理审判员  谭自豪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王 昆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