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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株荷法执恢字第27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11-20

案件名称

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万弈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株荷法执恢字第27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法定代表人周金云,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万奕兰,女,汉族,1979年9月15日生。我院于2015年7月30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万奕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4月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勇审判员  文辉审判员  易阳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周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