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902刑初34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10-08
案件名称
尤井福抢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新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尤井福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902刑初34号公诉机关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尤井福,男,1988年4月1日出生于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5年10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阜新市看守所。辩护人尤明川,辽宁公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阜海检公诉刑诉[2016]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尤井福犯抢劫罪,于2016年1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煜、代理检察员赵凡,被告人尤井福及其辩护人尤明川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5日凌晨,被告人尤井福伙同朱盼盼、张晓鹏(二人已判决)驾车来到阜新市海州区宝地太阳广场项目工地盗窃建筑用卡扣,在盗窃过程中被工地更夫薛某军发现,尤井福使用木棒及语言威胁薛某军,三人共计盗得卡扣60余袋,每袋25个,后三人将所盗卡扣卖至前进路加油站对面的绿色废品收购站(该废品站经营者王秀英、张靖已判决),获得赃款人民币1700元。经阜新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海州区宝地太阳广场项目工地丢失的卡扣价值为人民币6600元。被告人尤井福于2015年10月8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述事实被告人尤井福在庭审时亦无异议,并有其本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薛某军的证言,同案人朱盼盼、张晓鹏、王秀英、张靖的证言,朱盼盼、张晓鹏的辨认笔录,价格鉴定结论书,朱盼盼指认现场照片2张,尤井福的户籍证明,关于犯罪嫌疑人尤井福投案材料的情况说明,尤井福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案件来源、抓捕经过等证据在案证明,可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尤井福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后使用木棒及语言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尤井福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尤井福系自首、且已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上述量刑情节,控辩双方均有提及。综上,本院根据被告人尤井福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尤井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限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7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杨井辉审 判 员 佟 强人民陪审员 曹芳菲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孙艳萍附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刑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刑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疑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