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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624民初77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7-22

案件名称

黄春营与黄建桥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春营,黄建桥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624民初775号原告黄春营,男,1966年3月4日出生,汉族。被告黄建桥,男,1961年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春营与被告黄建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黄建桥对本案所涉换地协议的效力提起的民事诉讼,本院已受理。本案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马广富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徐茜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