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624民初775号
裁判日期: 2016-04-01
公开日期: 2016-07-22
案件名称
黄春营与黄建桥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春营,黄建桥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624民初775号原告黄春营,男,1966年3月4日出生,汉族。被告黄建桥,男,1961年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春营与被告黄建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黄建桥对本案所涉换地协议的效力提起的民事诉讼,本院已受理。本案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马广富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徐茜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