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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902民初41号

裁判日期: 2016-03-28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卢天辉与刘锦茂、严亚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天辉,刘锦茂,严亚光,何悦涛,靖安县隆鑫物流有限公司,张东红,河南平安运输有限公司,严振生,何春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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