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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1121执保47号

裁判日期: 2016-03-26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李长青与谭国立、张立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47号申请人:李长青.被申请人:枣强波妮娜皮草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大营镇火车站广场南侧。法定代表人:谭国立,任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谭国立.被申请人:张立红.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长青与被申请人谭国立、张立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谭国立信用社62xx78账户予以冻结。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