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21执保47号
裁判日期: 2016-03-26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李长青与谭国立、张立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47号申请人:李长青.被申请人:枣强波妮娜皮草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大营镇火车站广场南侧。法定代表人:谭国立,任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谭国立.被申请人:张立红.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长青与被申请人谭国立、张立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谭国立信用社62xx78账户予以冻结。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