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川1524执250号

裁判日期: 2016-03-20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田雅军与张渝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失信决定书

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524执250号本院在执行田雅军与张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张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渝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长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