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琼0271刑初49号
裁判日期: 2016-03-20
公开日期: 2016-08-21
案件名称
(2016)琼0271刑初49号陈*歌寻衅滋事一案的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歌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C}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琼0271刑初49号公诉机关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歌,男,1995年1月24日出生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汉族,中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2月24日被抓获,同年1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31日被取保候审。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三城检公诉刑诉[2015]7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邢美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陈*歌与朋友关*康等人在三亚市豪威麒麟酒店英皇KTV192包厢喝酒唱歌。期间,有人进入包厢告诉陈*歌等人称有朋友在豪威麒麟酒店外面跟人打架,陈*歌等人听后就冲出包厢,在豪威麒麟酒店大堂门口处看见被害人高*洲头部流血躺在地上。于是陈*歌等人继续上前对被害人高*洲拳打脚踢,其中陈*歌用脚踢中被害人高*洲的腹部和腿部各一脚。打完后刚好关*康骑电动车经过,陈*歌就坐上关*康的电动车准备逃离现场,被豪威麒麟酒店的保安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高*洲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另查明,2015年1月29日,被告人陈*歌与被害人高*洲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陈*歌已对被害人高*洲赔偿手术治疗费、住院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8000元,被害人高*洲表示对被告人陈*歌的行为表示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歌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书证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常住人口查询、和解协议书、谅解书及收据;被害人高*洲的报案书及陈述;证人向*、项*光、李*飞、陈*刚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人关*康的证言;被告人陈*歌的供述;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琼(三)公(司)鉴(伤)字[2014]277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视听资料;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方位图及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歌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严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歌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陈*歌已和被害人高*洲达成和解,并已赔偿被害人高*洲人民币18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陈*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对被告人陈*歌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所居住社区并无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0tapuanbpgpt9qukbq审 判 长 钟海坚审 判 员 黎 金人民陪审员 孙发进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李祥弟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