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03执856号
裁判日期: 2016-03-20
公开日期: 2016-05-06
案件名称
党某与王某抚养费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党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3执856号申请执行人党某。被执行人王某。本院在执行党某申请执行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按照本院(2015)二七少民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二七少民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郭付功审判员 朱 军审判员 丁德勇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静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