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821执290号
裁判日期: 2016-03-19
公开日期: 2016-06-01
案件名称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张艳行政申请执行一案进入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镇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821执290号申请执行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执行人:张艳申请执行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被执行人张艳行政申请执行一案,本院(2016)吉0821行审1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案已经由本院立案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员 :李万彬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九日书记员 :黄延昭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