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1324刑初54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4-12
案件名称
陆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泗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陆某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1324刑初54号公诉机关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陆某,曾用名陆新生,驾驶员。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5年8月11日被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抓获,同年8月12日被泗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取保候审。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洪检诉刑诉(2016)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6年3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陆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8日,被告人陆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卡号为62×××89长城信用卡,信用卡初始信用额度为人民币7000元(后被临时提额至人民币13500元)。被告人陆某为了套取现金,到安徽省蚌埠市找到潘某,后潘某(已判刑)利用安徽传承玉器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蚌埠分行申领的POS机,以先向被告人陆某长城信用卡内存入大额现金,大幅提升信用卡额度,然后利用预授权交易可透支信用卡可用额度的115%的交易规则,虚构交易进行套现。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被告人陆某归还3000元,后便以逃匿、变更电话等方式逃避催收,拒不归还余下欠款。截止2015年1月27日,被告人陆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本金人民币62725元。另查明,被告人陆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陆某还清发卡银行欠款本金62725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陆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不持异议,并有未到庭证人宋某、潘某、杨某甲、杨某乙等人证言,信用卡申请材料,交易明细,银行转账凭条,催收记录,报案申请,辨认笔录、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抓获经过,案件查破经过,户籍证明及相关书证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以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陆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案发后归还了发卡银行欠款本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陆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陆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袁海鸿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张加静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