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源法恢执字第86-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6-03
案件名称
杜兆海与焦守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沂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兆海,焦守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源法恢执字第86-1号申请执行人杜兆海。被执行人焦守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兆海与被执行人焦守庆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0)源法执字第86号案执行内容执行完毕。审判员 杨朝程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记员 周 燕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