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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源法恢执字第86-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6-03

案件名称

杜兆海与焦守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沂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兆海,焦守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源法恢执字第86-1号申请执行人杜兆海。被执行人焦守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兆海与被执行人焦守庆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0)源法执字第86号案执行内容执行完毕。审判员  杨朝程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记员  周 燕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