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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22民初196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5-12

案件名称

夏某与被告姚某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湘1222民初196号本院2016年3月18日对原告夏某诉被告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湘1222民初196号民事调解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调解书正文第1页第11-12行“但被告应支付被告5000元人民币”更正为“但原告应支付被告5000元人民币”。审判员 廉 政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寰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