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282执38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6-23
案件名称
唐爱玲与解雯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唐爱玲,解雯雯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81号申请执行人唐爱玲。被执行人解雯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爱玲与被执行人解雯雯身体权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5)即民初字第14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记员 李正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