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津0105执36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9-09

案件名称

李景长 (6)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津0105执361号申请执行人邢洁。申请执行人濮银花。被执行人天津新兴泰合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迅,总经理。邢洁、濮银花与天津新兴泰合置业公司相邻采光和日照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5)北民初字第672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天津新兴泰合置业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亚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