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06民初161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6-25
案件名称
李小璐与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小璐,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京0106民初1611号原告李小璐,女,1981年9月30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奇珍,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291号上林春天花园商业综合楼101室。法定代表人涂敏,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学斌,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小璐与被告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莱美公司)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郑娟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小璐的委托代理人张奇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南昌莱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学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小璐诉称:2015年11月,原告得知,被告南昌莱美公司曾于2015年7月8日在其下辖网站“南昌莱美美容医院”(域名:nclaimei.com)上发布了13篇文章,文章中擅自使用原告多幅肖像,旨在宣传被告经营的医疗整形美容项目。涉嫌侵权的文章标题分别为:1、《激光去咖啡斑安全吗》、2、《黄褐斑经期中的护养》、3、《南昌整形手臂吸脂后会留疤吗?》、4、《手臂吸脂的优势在哪》、5、《手臂粗吸脂摆脱烦恼》、6、《鼻翼缩小手术费用多少?》、7、《鼻翼缩小术注意事项有哪些》、8、《下颌角整形会不会有后遗症?》、9、《手臂吸脂多少钱?》、10、《什么方法去除眼袋最有效?》11、《韩式双眼皮手术的效果是永久的吗》、12、《双眼皮手术安全吗》、13、《做双眼皮手术要多少钱?》。在涉嫌侵权网站的显著位置有被告的企业名称、咨询电话及医疗整形项目的详细介绍,上述13篇文章具有明显的商业宣传目的,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另外,被告将原告的肖像用于医疗整形领域的商业宣传,极易致使公众误以为原告进行过相关整容手术或者原告与被告存在合作关系或其他直接关系,致使原告遭受诸多质疑和非议,同时涉嫌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原告曾出演多部知名影视剧,曾荣获第8届华鼎奖最佳电视剧女主角等诸多演艺大奖;并应邀为欧诗漫、伊卡露诗化妆品、浪莎等知名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其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被告在涉嫌侵权网站上擅自发布侵权文章多达13篇,使用不同版式的照片4张,并且在其中部分照片右下角标注有“南昌莱美整形医院、www.nclaimei.com”的字样及企业标识,这极易使大众误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有合作关系或者其他直接关系,严重影响到原告正常的商业代言工作,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一位公众人物,原告一直将维护个人健康形象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经过多年的努力,其良好的外形和健康正面的形象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将原告的照片用在双眼皮手术、去除眼袋、手臂吸脂、下颌角整形、鼻翼缩小手术、黄褐斑护养、激光去咖啡斑等医疗整形美容手术领域的商业宣传,极易使大众误认为原告曾进行过文中所指的整形手术,致使原告积极正面的健康形象受到公众质疑和误解。上述侵权文章发布的时间是2015年7月8日,截至原告起诉时仍然未予删除,仅对原告的照片局部进行模糊化处理,此侵权行为主观恶意程度较大,传播范围广泛,给原告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不但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还贬损了其人格尊严,给原告造成不可挽回的精神损害。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一、判令被告立即断开侵权链接;二、判令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要求:致歉内容应包含本案判决书案号、侵权图片名称、侵权图片及使用位置,致歉版面面积不小于:6.0cm*9.0cm(名片大小);三、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0000元,精神损失费60000元,维权成本等合理开支3000元,以上各项共计263000元。被告南昌莱美公司辩称:我方不同意原告李小璐的诉讼请求,原告诉称我方使用其照片作为网站宣传,我方认为是毫无道理的,我方并未使用原告本人的照片,而且照片旁乃至我方整个网站均未提及原告姓名,所附文字部分也没有恶意侮辱、诽谤等言语。在收到法院通知后,我方谨慎对待此事,并于第一时间删除了照片,我方认为对原告并没有肖像权、名誉权侵权的事实。经审理查明:原告李小璐系我国国内影视演员,被告南昌莱美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南昌莱美公司在其主办、经营的网站www.nclaimei.com的子页面上发布的《激光去咖啡斑安全吗》、《黄褐斑经期中的护养》、《南昌整形手臂吸脂后会留疤吗?》、《手臂吸脂的优势在哪》、《手臂粗吸脂摆脱烦恼》、《鼻翼缩小手术费用多少?》、《鼻翼缩小术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颌角整形会不会有后遗症?》、《手臂吸脂多少钱?》、《什么方法去除眼袋最有效?》、《韩式双眼皮手术的效果是永久的吗》、《双眼皮手术安全吗》、《做双眼皮手术要多少钱?》13篇文章中使用了李小璐的4张照片进行配图。文章下方均设有价格咨询、手术咨询和莱美热线等按钮,文章右侧介绍了十大经典项目、专家团队;页面顶部设有南昌莱美、整形美容、皮肤美容、微整形美容、口腔美容、经典项目以及成功案例版块,页面右侧还设有免费电话咨询窗口。2016年1月4日,李小璐对上述证据进行保全。现南昌莱美公司已删除上述文章及配图。上述事实,有公证书、百度拷屏、ICP信息查询单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名誉权,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南昌莱美公司在其主办的以盈利为目的网站www.nclaimei.com上,未经原告李小璐同意即在子页面的多篇文章中使用李小璐的照片,其行为已构成对李小璐肖像权的侵犯,应向李小璐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涉诉网站中虽使用了李小璐的照片作为文章配图,但涉案文章的标题及内容均未明确提及李小璐姓名,文章中亦未出现对李小璐进行侮辱、诋毁等内容,亦无任何文字足以让人误以为李小璐曾接受过相关治疗,并不足以致李小璐的社会评价受损,故南昌莱美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李小璐据此要求南昌莱美公司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南昌莱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李小璐的肖像权,其应向李小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形式及数额由本院根据南昌莱美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内容、侵权照片的大小、位置及李小璐的知名度等因素依法予以确定。对于李小璐主张的维权成本,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主办的域名为www.nclaimei.com的网站首页上刊登致歉声明(刊登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该致歉声明的内容及刊登位置须通过本院审查,如逾期未履行上述判决义务,将由本院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登载本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二、被告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小璐经济损失四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三、驳回原告李小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八百零八元,由原告李小璐负担六百五十四元(已交纳),由被告南昌莱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一百五十四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郑娟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张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