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4刑辖3-2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管辖决定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 决 定 书(2016)鲁14刑辖3-2号德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孙登建、梁希道、董明明涉嫌诈骗罪一案,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函商我院将该案指定你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此案由你院审理。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