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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4刑辖3-2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管辖决定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 决 定 书(2016)鲁14刑辖3-2号德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孙登建、梁希道、董明明涉嫌诈骗罪一案,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函商我院将该案指定你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此案由你院审理。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