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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结果和期限告知书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胡金安、罗怀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保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保全结果和期限告知书(2016)湘0105执保48号胡金安、罗怀江:关于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诉被告胡金安、罗怀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16)湘0105民初719号民事裁定书,于2016年3月8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 此 通 知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