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612执329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3-25
案件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天顺石油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与烟台市牟平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12执329号本院在执行烟台市牟平区天顺石油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与烟台市牟平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转让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烟台市牟平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烟台市牟平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