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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06刑初105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8-24

案件名称

陈某某盗窃罪2016刑初105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均能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106刑初105号公诉机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均能,户籍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3月12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7月28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5年10月31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穗天检刑诉〔2016〕1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均能犯盗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1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岑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均能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均能窜到本市天河区华康街22号非凡教育培训中心,从窗户进入室内,盗走被害人黄某两台电脑主机、两台电脑显示器(因型号不详,无法鉴定)。2015年9月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均能窜至本市天河区体育中心游泳馆首层阿芙黛瑜伽馆,从窗户进入馆内,盗走被害人朱某一台苹果一体机电脑,两台IP**平板电脑、四台小米手机、两台华为手机(经鉴定,被盗的涉案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188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均能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是累犯,提请本院判处,并列举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均能对指控无异议并表示认罪。经审理查明:一、2015年8月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均能到本市天河区华康街22号非凡教育培训中心,从窗户进入室内,盗走被害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非凡教育培训中心放在室内的电脑主机2台、电脑显示器2台,后逃离现场并销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能缴回。上述事实,有被害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非凡教育培训中心员工黄某的报案陈述,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报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现场照片、穗公天(司)鉴(痕)字[2015]143号手印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被害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非凡教育培训中心出具的报案委托书,被告人陈均能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二、2015年9月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均能至本市天河区体育中心游泳馆首层阿芙黛瑜伽养生馆,从窗户进入馆内,盗走被害单位广州阿芙黛健身有限公司放在馆内的苹果一体机电脑1台,IPAD平板电脑2台、小米手机4台、华为手机2台(经鉴定,上述涉案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1886元),后逃离现场并销赃。2015年10月31日,被告人陈均能被抓获归案。案发后,上述赃物均未能缴回。上述事实,有被害单位广州阿芙黛健身有限公司员工朱某的报案陈述,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报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监控录像、现场照片、价格鉴定结论书、穗公天(司)鉴(痕)字[2015]156号手印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被害单位广州阿芙黛健身有限公司出具的报案委托书、物品损失清单,被告人陈均能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此外,本案还有抓获经过、被告人陈均能的户籍材料、前科材料等综合证据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均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对其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被告人陈均能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陈均能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继续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均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月30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继续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非凡教育培训中心、广州阿芙黛健身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唐 琦人民陪审员  谈凤英人民陪审员  王玉珊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区倩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