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仁和刑初字第24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7-11
案件名称
郑某某、杨某甲等二十三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某,杨某甲,卢某甲,卢某乙,邹某某,李某甲,曾某甲,陶某某,田某某,李某丙,吴某某,张某某,李某丁,李某戊,陈某乙,周某某,杨某乙,陈某丙,卢某丙,钱某某,李某乙,陈某甲,何某某
案由
破坏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