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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仁和刑初字第24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7-11

案件名称

郑某某、杨某甲等二十三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某,杨某甲,卢某甲,卢某乙,邹某某,李某甲,曾某甲,陶某某,田某某,李某丙,吴某某,张某某,李某丁,李某戊,陈某乙,周某某,杨某乙,陈某丙,卢某丙,钱某某,李某乙,陈某甲,何某某

案由

破坏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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