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203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11-22
案件名称
唐明奇与穆延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203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唐明奇,男,1951年12月17日,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穆延松,男,1954年4月17日生日,汉族,河北省沧县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唐明奇与穆延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