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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203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11-22

案件名称

唐明奇与穆延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203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唐明奇,男,1951年12月17日,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穆延松,男,1954年4月17日生日,汉族,河北省沧县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唐明奇与穆延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