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303刑初43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蚌埠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303刑初43号罪犯吴某某:你犯聚众斗殴罪,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刑起算日期:2015年10月28日。羁押抵刑:/年/月/日。刑满日期:2018年4月27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年。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