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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225执674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8-09-06

案件名称

张兆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25执674号申请执行人张兆永、被执行人夏莉莎:申请执行人张兆永与被执行人夏莉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纠纷一案,(2015)甬象民初字第233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兆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2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夏莉莎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浙0225执674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