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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民申32号

裁判日期: 2016-03-18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徐百芽与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徐百芽,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民申32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徐百芽,男,1959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上虞区。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号。法定代表人:李金奎,该公司董事长。再审申请人徐百芽与被申请人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绍商终字第12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徐百芽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徐百芽不具有本案被告主体资格,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江苏宝应国泰华苑工程项目部”应为本案适格被告,借款的实际收款人和实际用款人均为江苏宝应国泰华苑工程项目部,所借款项也全部用于项目工程的材料款和发放工人工资,这种以企业为出借人直接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项目经理签订的借款合同,并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商和工人形式的借款,不具有可诉性;2.舜江公司并未向徐百芽本人或其指定、认可的主体交付11734999元款项,借条仅能证明双方合同成立,不能证明合同已生效,舜江公司向工程项目部和其他账户汇入款项的行为不是履行借款合同义务;3.徐百芽与舜江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考核责任书》的内容、舜江公司为徐百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事实均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徐百芽与舜江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系职务行为。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存在错误。1.本案基础法律关系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而非民间借贷纠纷;2.原审判决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反当事人约定,考核责任书的性质系企业内部承包协议,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考核责任书对内具有约束力,可以作为内部结算的依据,但对外不能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徐百芽担任工程项目责任人并预支(暂借)款项用于垫付工程项目材料款及工人工资的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3.原审判决分配举证责任存有不当。三、原审判决超出舜江公司的诉请。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审判决对双方《考核责任书》进行审理,超出舜江公司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的范围。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十一)项之规定申请再审。本院认为:本案再审审查的争议焦点为原审判决认定徐百芽系本案适格被告并认定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是否正确。双方《考核责任书》约定徐百芽为舜江公司下属第十二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责任人,徐百芽所在第十二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为独立核算考核单位,实行自负盈亏,上交利润实行包干制,徐百芽为唯一责任人。双方签订的《考核责任书》可直接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徐百芽以第十二分公司或江苏宝应国泰华苑工程项目部责任人的名义出具借条,原审据此认定其系本案适格被告并无不当,徐百芽申请再审称其与舜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出具借条系履行职务行为,借款主体为江苏宝应国泰华苑工程项目部,相应抗辩内容均与双方《考核责任书》的约定不符,其相应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关于案涉借款是否实际发生问题。徐百芽主张舜江公司向工程项目部和其他账户汇款的行为系支付工程材料款及工人工资,属于企业内部的资金融通调剂,不应认定为交付案涉借条所对应的借款。但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本案中徐百芽以个人、第十二分公司或宝应国泰华苑工程项目部名义向舜江公司借款,借款均汇入徐百芽作为责任人的工程项目部或汇入其他收款人账户,其中汇入其他收款人账户的款项与徐百芽出具的相关借条上显示的内容可以相互印证,原审据此认定借款已实际发生并无不当,徐百芽作为《考核责任书》约定的唯一责任人,直接出具借条,原审判令其对借条对应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有相应事实依据。关于原审判决是否存在超出舜江公司诉请的问题。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双方系《考核责任书》的签订主体,原审依据双方《考核责任书》的约定认定案涉借条款项性质、还款主体等内容,并未对徐百芽主张的内部承包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判决结果也未超出舜江公司的诉请,徐百芽相应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综上,徐百芽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十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徐百芽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黄 梅代理审判员  伍华红代理审判员  颜晓杰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吕 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