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282执506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04-11
案件名称
于竹云与青岛华和店集针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竹云,青岛华和店集针织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506号申请执行人于竹云。被执行人青岛华和店集针织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店集镇西里村。法定代表人:于慎添,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竹云与被执行人青岛华和店集针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5)即民初字第137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胡志喜审 判 员 李 瑜人民陪审员 王明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国 磊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