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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2401刑初103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7-02-17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某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吉2401刑初103号公诉机关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吉林省延吉市,现住延吉市,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延吉市。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9月16日被延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延吉市人民检察院院批准,于同年10月20日由延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延吉市看守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延市检刑检刑诉(2016)1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于2016年2月2日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晨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5年3月17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梨花小学北侧被害人严某某经营的“浦恩汤面馆”,被告人李某某为实施盗窃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发现还有暗锁,因无法打开暗锁就未得逞。2、2015年6月末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三中西侧被害人孙志成经营的“回头客麻辣烫米线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一个纸兜子,内有琴谱等小孩用的文具。3、2015年3月末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伊斯特影城东侧被害人高海善经营的“成勋水豆腐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因没有值钱的物品就离开现场。4、2015年7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公新十字路口东北角被害人黄松男经营的“黑猪肉包饭馆”,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窃取电脑主机(联想牌)和电脑显示器(联想牌)、监控器(品牌不详)、一个小布兜等(以上物品均无法作价)。5、2015年1月26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发展广电局北侧被害人金永春经营的“亚里亚铁板料理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窃取了一个小型电脑主机(无法作价)和黑色苹果5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300.00元)、手表一只(无法作价)。6、2015年8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发展道东侧被害人赵文科经营的“俄罗斯大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因没有值钱的物品就离开现场。7、2014年12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发展全州拌饭馆南侧被害人张立家经营的“主角理发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窃取2斤左右散装饼干(无法作价)。8、2015年9月1日21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参花街肿瘤医院东侧胡同被害人王岩岩家,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窃取海信牌55寸液晶电视机(价值人民币3,500.00元)、黑色小米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800.00元)。9、2015年8月末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新兴广场北侧被害人李英花经营的“兄妹啤酒屋”,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入室后,窃取了一瓶洋酒(品牌不详)、电脑主机(品牌不详)、监控录像盒子(品牌不详)。10、2015年2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老卫校西侧被害人杨明经营的“大源美术社”,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因警报器响而逃跑。11、2015年2月13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老卫校西侧被害人张丽梅经营的“小凯啤酒屋”,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电脑机箱(品牌不详、无法作价)一个、猪肉20斤(价值人民币360.00元)、牛肉7斤(价值人民币182.00元)、大虾一盒(价值人民币60.00元)、鱿鱼7条(无法作价)、鸭蛋卷若干(无法作价)。12、2015年4月29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老国贸大厦后道东侧被害人李彬经营的“鲜多多水果超市”,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人民币700元左右和一部黑色小米2手机(无法作价)。13、2015年4月29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老国贸大厦后道东侧被害人武国荣经营的“老于水果超市”,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监控录像机一个(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14、2015年6月18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大宇饭店北侧被害人于智慧经营的“爱来屋蛋糕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一个钱箱,内有人民币500元左右。15、2015年8月31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文萃苑小区南门西侧被害人郭鹏飞经营的“京东商城服务中心”,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一个电水壶(价值人民币50.00元)。16、2014年10月23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延边一中西门南侧被害人沙延峰经营的“圆通快递”,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因屋内有狗而逃跑。17、2015年8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被害人胡凤军经营的“老船长海鲜啤酒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大螃蟹4个、小螃蟹6个、2斤虾、3斤扇贝、红云烟半条(均无法作价)。18、2015年6月13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延边二中西门南侧被害人于德财经营的“重庆小面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人民币700元左右、电脑主机个(无法作价)、三星P2350牌电脑显示器一个(价值人民币1,050.00元)。19、2015年3月24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延边二中西门对面被害人金铭鑫经营的“炸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惠普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无法作价)、网络机顶盒一个(天猫魔盒、价值人民币150.00元)、监控储存硬盘(西接牌、价值人民币550.00元)、监控录像机一个(无法作价)。20、2015年8月17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进学街东山小学东门南侧300米左右道东侧(延吉市劳动局北侧)被害人韩国明经营的”麻辣香锅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人民币500余元。21、2015年8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进学街九中附近被害人姚文拓经营的”原味小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2斤羊排、电剃须刀、3斤榛子(均无法作价)。22、2015年6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进学街凯文小区南门西侧被害人康立杰经营的”思琪蔬菜水果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人民币60余元、一个邮包,内有一件男士衬衫(无法作价)。23、2015年7月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原房产局西侧被害人郑光变经营的”金刚山辣白菜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因没有值钱的物品而离开。24、2015年7月6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开元公馆北门被害人朴桂花经营的“大朴家烧烤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三星牌电脑显示一个(无法作价)、监控主机和硬盘(品牌不详、无法作价)。25、2015年4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财贸学校对面胡同对面被害人孙立伟经营的“绿然松茸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警报器响而逃跑。26、2015年1月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松茸街农业发展银行对面被害人刘志平经营的“多美鲜生鲜超市”,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进口青虾10斤(价值人民币650.00元)、进口红提15斤(价值人民币330.00元)、柿子饼4斤(价值人民币28.00元)、火龙果10个(价值人民币60.00元)。27、2015年8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州府家园小区北侧查尔斯网吧一楼被害人房先海经营的“家巧文鑫便利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发现屋内有人而逃跑。28、2015年8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延新小学对面被害人金赫经营的“吐味吐司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人民币20余元。29、2015年8月3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河南小学西侧被害人王维博经营的“好视力视光中心”,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酷派手机一部(无法作价)、台灯一个(无法作价)、一只黑色宠物松鼠(价值人民币200.00元)。30、2015年7月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海关丰茂串店对面被害人朴虎经营的“狎鸥亭炭烤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AOC牌电脑显示器一个(无法作价)、监控硬盘(品牌不详、无法作价)、发票印章一个(价值人民币120元)、人民币500余元。31、2015年7月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海关丰茂串店对面被害人李春梅经营的“中发白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感觉屋内有人而逃跑。32、2015年5月23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欧亚西施对面胡同200米左右,即被害人李光珉经营的“BILLKING啤酒吧”,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一部三星笔记本电脑(无法作价)、一台创维牌32寸液晶电视机(无法作价)。33、2015年5月14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河南街州府家园北门东侧被害人张树生经营的“福源餐馆”,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电脑主机一台(无法作价)、一台电脑显示器(无法作价)、一台监控器硬盘(无法作价)。34、2015年6月2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老新兴派出所一楼(全州拌饭馆南侧)被害人赵洪波经营的“小魏鸭脖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监控器主机(无法作价)、一部黄色OPPO牌手机(无法作价)。35、2015年6月3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全州拌饭馆南侧胡同被害人南文权经营的“易来茶座”,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型号不详、无法作价)。36、2015年1月25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全州拌饭馆南侧胡同被害人权福子经营的“今正康健保健食品商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一台B**牌32寸液晶电视机(价值人民币800.00元)。37、2015年6月2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明光胡同北侧(中关村北侧押运大队旁)被害人杨强经营的“碗碗香麻辣烫米线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品牌配置不详、无法作价)。38、2015年5月8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被害人姜海英经营的“原之味串店”,被告人李某某以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品牌配置不详、无法作价)、一部监控录像机(品牌配置不详、无法作价)、12罐红牛饮料(无法作价)。39、2015年3月19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园丁新村被害人郭炳权经营的“园丁嘉园售楼中心”,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RILOE牌电脑主机(无法作价)、一台ACER牌电脑显示器(无法作价)。40、2015年3月19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华益名筑小区南门被害人胡昊为经营的”吉兴小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一台宏基牌电脑显示器、一台莹石牌监控录像机、工具箱一个(以上物品均无法作价)。41、2015年6月16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延边二中西门南侧被害人赵贺经营的”攻略教育培训班”,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LG牌电脑主机(无法作价)、一台LG牌电脑显示器(价值人民币500.00元)、一台监控录像机(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42、2015年5月8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九中西侧被害人崔春月经营的“铉牛烧烤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品牌型号不详)、一台三星牌电脑显示器、一台监控录像机(以上物品均无法作价)。43、2015年2月2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青城小区东门南侧被害人杨宏伟经营的“福聚堂诊所”,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一楼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上二楼要盗窃时因二楼有暗锁打不开而离开现场。44、2015年1月19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北山街宜居家园被害人李恒锐经营的“宜居家园营销中心”,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联想牌电脑主机(无法作价)、一台联想牌电脑显示器(无法作价)。45、2015年4月27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八中东侧被害人付绍菊经营的彩票站,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一个摄像头(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46、2015年3月24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八中对面胡同被害人陈婷婷经营的“蒙原烧烤串城”,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三星牌电脑主机、一台三星牌电脑显示器、一台联想牌监控录像机(以上物品均无法作价)。47、2015年3月15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公新鱼老大斜对面被害人李虎哲经营的“烤笑美炭火烧烤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一台电脑显示器、一台监控录像机(以上物品均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48、2015年6月26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延边大学服务中心附近被害人王艺璇经营的“灌汁臭豆腐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和人民币100余元。49,2015年4月2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延边大学福祉医院西侧被害人李振经营的“夜大肠肥肠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一台电脑显示器、电话座机、半瓶蒙古白酒、一盆花(以上物品均无法作价)。50、2015年4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水上市场东侧被害人华欢经营的“理发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电脑主机、一台电脑显示器(品牌、型号不详、均无法作价)。51、2015年8月8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进学街丰茂总店东侧被害人郭学义经营的“俄罗斯食品超市”,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一台三星牌笔记本电脑、烤箱一个、一部红色HTC牌手机、两瓶白酒、2斤装蜂蜜2罐(以上物品均无法作价)、人民币60元。52、2015年6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进学街丰茂总店西侧被害人张荣伟经营的“姐妹水果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因没有值钱的物品而离开现场。53、2015年8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建工街被害人王丽英经营的“万达羊排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时,因附近有人而离开现场。54、2015年8月5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建工街被害人李同江经营的“草根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三星相机一部(无法作价)、苹果4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2000余元。55、2015年04月05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发展恒达一品小区门市房朴成国经营的“画图烤贝城”,被告人李某某用钳子掐断链锁的手段入室后,盗窃电脑主机和放在鱼缸内的海鲜(均无法作价)。56、2015年4月8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恒润第一城任虎三经营的“金海角珲春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钳子掐断链锁的手段入室后,窃取监控主机一个(无法作价)和苹果平板电脑一个(价值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50元。57、2015年04月08日凌晨3时许,在延吉市公园街发展全州拌饭南侧金德秀经营的“达人碳烤店”,被告人李某某用钳子掐断链锁的手段入室后,窃取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无法作价)和一部苹果5手机(价值人民币1,000.00元)。58、2015年3月9日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建工街财政局对面被害人王志鑫经营的“吉兴小串店”,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窃取监控录像机一个(品牌型号不详(无法作价)。59、2015年4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延吉市建工街被害人赫艳艳经营的“德济大药房”,被告人李某某用老虎钳子掐断门把上的链锁后入室盗窃,因警报器响而离开现场。以上,李某某共盗窃作案既遂46起,盗窃未遂为13起,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0,38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其身份证明,证明被告人系被抓获的抓、破经过,公安机关出具的19份情况反映,公安机关出具的39份证明所盗窃的相关物品无法作价的情况反映,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被盗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发还一台海信电视机的扣押和发还物品清单,70张现场指认照片,证明被告人母亲哥哥系残疾人的残疾证和低保证,被害人严某某等59人的陈述,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和同步视频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系多次盗窃,社会危害性大,且尚有价值较高的被盗物品无法估价,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系因家庭生活贫困而盗窃,且有坦白情节,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李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5年9月16日起2018年3月1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二、继续追缴被告人的犯罪所得,退赔给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 判 长  邓永富审 判 员  金光日人民陪审员  张恩慧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金东林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