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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即调执字第1599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青岛都霖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东凯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都霖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东凯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即调执字第1599号申请执行人青岛都霖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后田社区。被执行人青岛东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崂山一路76-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都霖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东凯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即商初字第1717号民事调解书本次程序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