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8刑申13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03-31
案件名称
赵玉其、马士才因赵冬冬、马梦焦强奸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焦作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豫08刑申13号赵玉其、马士才:你们因赵冬冬、马梦焦强奸一案,不服本院(2015)焦刑一终字第00040号刑事裁定,向本院申诉。赵玉其申诉称,赵冬冬与马梦焦二人从始至终没有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共同意思联络,更没有轮流强奸受害人的故意和意思联络,原审认定赵冬冬犯强奸罪,并构成轮奸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马士才申诉称,马梦焦与赵冬冬二人从没有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共同意思联络,更没有轮流强奸受害人的故意和意思联络,马梦焦在遭到受害人拒绝时主动放弃犯罪,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原审认定马梦焦构成强奸罪,且具有轮奸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审查认为,原审认定赵冬冬、马梦焦明知被害人肖某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经共谋后轮流强行对被害人实施奸淫的事实有被害人肖某某的陈述、被告人马梦焦、赵冬冬的供述等证据在案佐证。二被告人主观上存在共同奸淫被害人的故意,客观上相互提供便利,协助另一人实施奸淫行为,在同一段时间先后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赵冬冬的犯罪行为得逞,马梦焦构成强奸罪的既遂。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综上,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你们的申诉请求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