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粤5224刑初80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10-08

案件名称

张某容留他人吸毒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惠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来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5224刑初80号公诉机关惠来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男,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惠来县。因本案于2015年11月27日被羁押,同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现押于惠来县看守所。惠来县人民检察院以惠检公刑诉(2016)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2月15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惠来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方旭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惠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27日,被告人张某登记入住东陇镇寄陇村“广安旅馆”310号房,并先后2次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容留吸毒人员黄某吸食。同日18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广安旅馆”310号房抓获张某、黄某。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辨认笔录,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惠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要求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7日,被告人张某登记入住东陇镇寄陇村“广安旅馆”310号房,并先后2次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容留吸毒人员黄某吸食。同日18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广安旅馆”310号房抓获张某、黄某。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惠来县公安局受案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2.抓获经过。惠来县公安局东陇派出所证实:2015年11月27日18时许,该所民警根据线索在东陇镇寄陇村“广安旅馆”310号房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3.证人黄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黄证实其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及下午,先后2次在张某登记的惠来县东陇镇寄陇村“广安旅馆”310号房与张某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通过对多张不同相片的混合辨认,黄某指认被告人张某是容留他在东陇镇寄陇村“广安旅馆”310号房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的人。4.证人方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方证实张某于2015年11月27日在其“广安旅馆”登记入住310号房。通过对多张相片的混合辨认,方某辨认出张某。5.现场勘验笔录、平面图及现场照片。照片经被告人张某辨认,确认无误。6.毒品检测报告书。经检测,被告人张某及吸毒人员黄某的尿液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7.户籍证明。8.被告人张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被告人张某供述2015年11月27日,其登记入住东陇镇寄陇村“广安旅馆”310号房,并先后2次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给黄某吸食。通过对多张不同相片的混合辨认,张某辨认出黄某。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予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建议判处被告人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意见及被告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柯南雄审 判 员  唐仲生人民陪审员  张水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方汉森速 录 员  方辉鹏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