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1221刑初2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05-24
案件名称
孔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鱼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孔某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221刑初27号公诉机关嘉鱼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孔某。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以嘉检诉刑诉(2016)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于2016年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犇、书记员江丽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孔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9日23时许,被告人孔某在其租住的本县鱼岳镇五里牌一路7号4楼房屋内,容留孔某、易某、梁某、熊某并与其一同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次日0时许,孔某等吸毒人员被嘉鱼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当场抓获。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麻果壶等物证照片;2、刑事判决书等书证;3、证人易某、梁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5、检查、辨认笔录。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被告人孔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孔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没有辩解意见。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9日23时许,被告人孔某在嘉鱼县鱼岳镇五里牌一路7号4楼租住屋内,容留孔某、易某、梁某、熊某并与其一同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次日0时许,嘉鱼县公安局民警获此信息后,赶赴现场将被告人孔某等四人当场抓获,并查获吸毒用具等。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1、吸毒人员易某证言:11月9日晚上11时,我跟孔某到名典咖啡屋后面的一栋私房里,孔某跟他哥正准备吸食毒品,我感觉好奇吸了几口,一会来了一个的男人,他进来后也吸了几口,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浑身酒味的男人带着他老婆,他也吸了几口毒品;2、吸毒人员梁某证言:11月9日23时,我的亲家孔某打电话要我到他家说点事,我和老婆夏某一起到他家,他家里有4个人,孔某、庆丰、孔某,还一个不认识,他们几个都在卧室里面,床上有一个麻果壶还有一张锡纸,上面还有一点没吸完的麻果,我去时他们已经没有吸了,我就把剩下的一点麻果吸完了;3、吸毒人员孔某证言:11月9日晚上,在鱼岳镇名典语茶的后面一栋私房401室孔某租住的屋内,我与另外4人被禁毒民警带回县公安局;4、吸毒人员熊某证言:晚上11时,我给孔某打电话后,到他在名典咖啡后的四楼租住房内,有孔某、孔某、易某已经吸食过麻果了。床上放着麻果壶和锡纸,锡纸上有没有吸食完的麻果,我就吸食了几口。接着梁某来了,也吸食了几口;5、证人夏某证言:11月9日晚上11时,孔某打电话说找我老公梁某有事,让去他的出租。进屋后看到孔某、孔某和二个不认识的在卧室的床上坐着,床上放着麻果壶和一条锡纸,锡纸上面还有一点麻果灰,孔某对梁某说,搞二口麻果醒醒酒,我要他别吸,他说躺着休息;6、嘉鱼县公安局检查笔录和扣押清单:(1)麻果壶1个、(2)锡纸1张(少许麻果灰残留);7、现场检测报告:(1)孔某尿样检测、(2)孔某尿样检测、(3)梁某尿样检测、(4)熊某尿样检测、(5)易某尿样检测均呈阳性;8、现场图片10张;9、嘉鱼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易某被罚款500元、(2)孔某行政拘留15日、(3)熊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年;(4)梁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年;(5)孔某强制戒毒二年;10、证人李西湖证言:我的房子是在嘉鱼县鱼岳镇五里牌一路7号,就在名典咖啡后面的一栋七层私房,今年10月份孔某租的房子在四楼;附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租期一年(2015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9日是)租金每年1万元;11、嘉鱼县人民法院(2000)嘉刑初字第056号刑事判决书: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12、孔某、孔某、熊某、梁某、易某身份信息资料。被告人的供述与上述证据相吻合,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孔某在自己家中,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公诉机关指控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事实成立,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可酌定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孔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5月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唐争鸣人民陪审员 曾凡海人民陪审员 王兴潮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李 佳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