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隆执字第1264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08-10
案件名称
李爱民申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隆执字第1264号李爱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本院执行的李爱民申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20552.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