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684执1043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李清亮一般人格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84执1043号本院在执行张进福与李清亮人格权纠纷一案中查明,李清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清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