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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25执106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马野与吴悦、李子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野,吴悦,李子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25执106号申请执行人马野,住宾县。被执行人吴悦,住宾县。被执行人李子斌,住宾县。本院在执行马野申请执行吴悦、李子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宾县人民法院(2015)宾民初字第0099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审 判 长  兰学印人民陪审员  梁世伟人民陪审员  张殿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柴玉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