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25执106号
裁判日期: 2016-03-17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马野与吴悦、李子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野,吴悦,李子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25执106号申请执行人马野,住宾县。被执行人吴悦,住宾县。被执行人李子斌,住宾县。本院在执行马野申请执行吴悦、李子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宾县人民法院(2015)宾民初字第0099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审 判 长 兰学印人民陪审员 梁世伟人民陪审员 张殿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柴玉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