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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182民初399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宁广明与李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广明,李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182民初399号原告:宁广明,男,农民,住安徽省明光市城市。被告:李虎,男,职业不详,住安徽省明光市。原告宁广明诉被告李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李虎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马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刘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