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182民初399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宁广明与李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广明,李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182民初399号原告:宁广明,男,农民,住安徽省明光市城市。被告:李虎,男,职业不详,住安徽省明光市。原告宁广明诉被告李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李虎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马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刘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