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881刑初7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4-20
案件名称
杨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国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国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皖1881刑初77号公诉机关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男,1996年8月30日出生于安徽省宁国市,汉族,务农,住宁国市。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2日经宁国市公安局决定被取保候审。2016年3月15日经本院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并逮捕,2016年3月16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宁国市看守所。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以宁检刑诉(2016)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于2016年3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谢成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姚雪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20日左右的一天凌晨和2015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杨某在宁国市区,趁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取物的手段盗窃4起,分别窃得型号为GT-P3100的白色“三星”牌手机1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30元;窃得黑色手电筒1个,经鉴定被盗手电筒价值人民币70元;窃得现金人民币24元;窃得型号为GT-I9128的白色“三星”牌手机1部、现金人民币10元,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60元,累计金额人民币1794元。为此,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请求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杨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0日左右的一天凌晨,被告人杨某行至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山门路黄冈中学附近,趁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的手段,在被害人刘某的车牌号为皖P×××××的黑色广本雅阁轿车内窃得型号为GT-P3100的白色“三星”牌手机1部。案发后,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30元。2015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杨某行至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津河西路铂金汉宫KTV对面,趁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的手段,在被害人叶某的车牌号为皖P×××××的白色五菱面包车内窃得黑色手电筒1个。案发后,经鉴定被盗手电筒价值人民币70元。2015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杨某行至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滨河路老年活动中心对面,趁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的手段,在被害人李某的车牌号为浙E×××××的蓝色大众轿车内窃得现金人民币24元。2015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杨某行至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滨河路老年活动中心斜对面,趁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的手段,在被害人蔡某的车牌号为皖P×××××的白色君威轿车内窃得型号为GT-I9128的白色“三星”牌手机1部、现金人民币10元。案发后,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60元。并查明:2015年1月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巡警盘查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涉案物品已全部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已发还给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杨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叶某等人的陈述,扣押、发还物品清单、被盗物品照片,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户籍证明及价格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巡警盘查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当庭并能够自愿认罪,涉案物品已全部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已发还给被害人,可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6日起至2016年6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谢成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记员 许 艳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