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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法执字第00676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10-18

案件名称

胡近林与永州市众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东法执字第00676号胡近林、永州市众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胡近林申请永州市众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