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111执异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4-06
案件名称
万兰诉祈福伟、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万兰,祈福伟,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111执异1号异议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孔繁星,总经理。申请执行人万兰,女,1971年2月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祈福伟,男,1968年4月28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祈福伟,总经理。本院在审查异议人远东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中,异议人远东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本院认为,异议人远东公司的撤回异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异议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黄 辉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记员 汪茂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