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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105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4-11

案件名称

宫云成与姜仁浩、李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宫云成,姜仁浩,李枫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1057号申请执行人宫云成。被执行人姜仁浩。被执行人李枫。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宫云成与被执行人姜仁浩、李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5)即民初字第51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胡志喜审 判 员  李 瑜人民陪审员  王明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国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