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3122执35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11-21

案件名称

龙晓东与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永壹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22执35号龙晓东、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永壹:申请执行人龙晓东与被执行人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永壹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龙晓东与2016年2月26日申请本院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执行,龙晓东申请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永壹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16)湘3122执35号予以结案。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