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汝刑初字第282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7-05
案件名称
李某甲、翟某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翟某某,焦某某,孟某甲,罗某某,李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