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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汝刑初字第282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7-05

案件名称

李某甲、翟某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翟某某,焦某某,孟某甲,罗某某,李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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