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沙执字第173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5-1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大连焊接设备销售中心与被执行人大连东豪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失信决定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沙执字第173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连焊接设备销售中心与被执行人大连东豪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大连东豪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