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杭民初字第3107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原告阿其图诉被告呼雅格民间借贷纠纷撤诉裁定书

法院

杭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阿其图,呼雅格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民初字第3107号原告阿其图,男,1984年2月28日出生,蒙古族,杭锦旗园林环卫局。被告呼雅格,男,蒙古族,众泰保安公司职工本院受理了原告阿其图诉被告呼雅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因当即给付案款。故申请撤回对被告呼雅格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阿其图撤回对被告呼雅格的起诉。审判员  莫日更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记员  海日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