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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耒民一初字第565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8-04

案件名称

原告黎某诉被告邓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耒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耒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p t ; ' > 民 事 判 决 书(2015)耒民一初字第565号原告黎某。被告邓某甲。原告黎某诉被告邓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于2015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蒋云飞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刘霞、谢丰华参加的合议庭,于2016年3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杨伟霞担任记录。原告黎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邓翠萍经本院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至公告期满又过了答辩期仍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黎某诉称,原、被告于1993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两年后,于1996年2月12日在耒阳市南京乡人民政府民政办登记结婚,于1997年8月18日生育儿子黎某甲。婚后由于被告认为夫妻二人不够真心相爱,时有争吵。近年来,由于被告轻信他人,陆续将资金借给他人不能收回,还将汽车不经原告同意为他人担保借款,造成双方矛盾日深,并且由于被告沉溺于赌博,没有照顾好家庭和小孩,还欠下赌债,引起债权人多次到家里和原告单位讨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双方自2015年过年后就开始了分居生活,女方最近半年以来一直很难联系,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原告独自一人肩负还房贷、车贷和借款利息的压力,致使身心俱疲。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修复的可能,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准予原、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黎文韬随原告生活;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证据1,结婚证,欲证明原告黎某与被告邓某甲于1996年2月12日经耒阳市南京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现为合法的夫妻关系。证据2,原被告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及由耒阳市公安局2015年11月24日出具证明二份,欲证明原告与被告的户籍身份证号之所以与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不同,是因为办理二代身份证时依法变更的。证据3,原告当庭提供一组证据,车子被扣押的照片6张、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建设银行流水账、借条、离婚协议书、通话录音光盘共七小项,欲证明被告在外因赌博欠下很多赌债,同时欲证明原被告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证据4,证人李某甲证言,证明目的是,有很多人到原告单位催要赌债,影响原告工作与生活。证人证言证明的事实为,2015年10月或11月份的一天下午,有四五个青年人到股室找黎某要求还钱;多次听到电话里有人向黎某催讨债务。被告邓某甲未作答辩、举证。经合议庭对证据进行审查,本院认证如下:原告提供的证据1、证据2,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应予采纳。证据3,系由七小项证据组成的一组证据,其中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离婚协议书真实性无法保证,且综合本组七项证据,其内容也不能证明被告爱赌欠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达到原告的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纳;证据4,证人出庭作证,证据形式合法,但其证言只能证明有人找原告还钱,不能证明是被告爱赌欠债,本院不予采纳。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6年2月12日经耒阳市南京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于1997年8月18日生育儿子黎某甲。据原告称,双方自2015年过年后就开始了分居生活,女方最近半年以来一直很难联系,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以上事实,有原告陈述、结婚证、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等证据证实,并经庭审审核,应予认定。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原告以被告沉溺赌博,欠下赌债,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因未充分举证,难以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由本院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原告黎某要求与被告邓某甲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黎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蒋云飞人民陪审员刘霞人民陪审员谢丰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代理书记员杨伟霞校对责任人:蒋云飞打印责任人:杨伟霞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