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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莆执字第246-1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12-30

案件名称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与莆田市顶兴科技电源有限公司、莆田市信腾机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莆田市顶兴科技电源有限公司,莆田市信腾机械有限公司,刘扬,陈学良,施志雄,洪春祥,张莉莉,黄庆,吴奇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莆执字第246-1号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56537547-5。负责人林国志,行长。委托代理人彭庆腾,男,1978年8月23日出生,汉族,该行员工,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委托权限特别代理。被执行人莆田市顶兴科技电源有限公司,住所地莆田市城厢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4906683-7。法定代表人刘扬。被执行人莆田市信腾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仙游县,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7535216-7。法定代表人陈学良,董事长。被执行人刘扬,男,1978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被执行人陈学良,男,1973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被执行人施志雄,男,197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被执行人洪春祥,男,1991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连江县。被执行人张莉莉,女,1984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被执行人黄庆,男,1977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被执行人吴奇峰,男,198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与被执行人莆田市顶兴科技电源有限公司、莆田市信腾机械有限公司、刘扬、陈学良、施志雄、洪春祥、张莉莉、黄庆、吴奇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17日作出的(2015)莆民初字第20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后依法向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各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立即履行下列义务:一、偿还给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承兑汇票的垫款本金人民币22477883.79元及该款自2014年10月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罚息;二、偿还给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5000元;三、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承担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59546.72元、执行费人民币89877.8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5年9月14日作出(2015)莆执字第246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吴奇峰所有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4X5号、4X1号、4X5号、49X-1号、49X-4号、49X-5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莆房权证城厢字第××号、C2××91号、C2XX92号、C2××9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码:莆国用(2010)第J077X6号、J077X7号、J077X8号、J077X1号],由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吴奇峰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4X5号、4X1号、4X5号、49X-1号、49X-4号、49X-5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莆房权证城厢字第××号、C2××91号、C2XX92号、C2××9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码:莆国用(2010)第J077X6号、J077X7号、J077X8号、J077X1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余立加执行员  陈曙晖执行员  黄 生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记员  姚志霞附:法律法规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