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民申150号
裁判日期: 2016-03-16
公开日期: 2016-05-25
案件名称
钱燕与王立忠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钱燕,王立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民申15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钱燕。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立忠。再审申请人钱燕因与被申请人王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绍商终字第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认为,钱燕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提审。审 判 长 王亦非代理审判员 滕灵勇代理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书 记 员 潘晓灵 来源:百度“”